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法 > 会计要素 >

劳动合同纠纷仲裁还是诉讼?如何区分工程劳务分包与转包、肢解分包?

2023-05-22 15:10:23 来源:律速网

劳动合同纠纷仲裁还是诉讼?

劳务派遣合同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务派遣合同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范畴。根据《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下列程序解决劳动争议。

(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

(2)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根据《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一般具有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又了解本单位具体情况,有利于解决纠纷。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均可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但是,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手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程序之一,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要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程序。根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诉讼程序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

如何区分工程劳务分包与转包、肢解分包?

劳务分包与工程转包以及肢解分包的区分:

(一)工程转包是指建筑工程的(总)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其承包的工程变更合同主体或虽不变更合同主体,但以包代管,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791条叙述,转包即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直接将全部工程转包出去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二)肢解分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我国的《民法典》《建筑法》都严令禁止建筑工程转包、肢解分包行为。《建筑法》明确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工程转包和肢解分包也作出了更加详尽的规定。

劳务分包与工程转包、肢解分包的区别:

1、主体不同。劳务分包的主体是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或者专业分包的承包人与具有建筑业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承包人;建筑工程转包的主体是总包人和转承包人。肢解发包主体是发包人与不同的承包人。

2、内容不同。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建筑工程的劳务施工部分;转包、肢解分包的内容工程或者分部分项工程。

3、合同效力不同。劳务分包属于合法行为,法律并不禁止而且支持劳务分包;转包、肢解分包均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4、法律后果不同。劳务分包, 双方按照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旦出现质量纠纷,即便是属于劳务承包方的责任的,也只能是由劳务分包的发包方向建设单位或者建筑工程的总承包人承担责任后,再向劳务承包方追责;转包的双方主体对造成的质量问题不考虑是否是哪方的原因都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肢解发包造成的质量问题由发包人和肢解承包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签: 劳动合同纠纷仲裁还是诉讼 在我国劳务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过继手续怎么办才合法?怎样把侄子的户口转到我名下?
公司设立成立概念相同吗?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内容?公司设立有几种方式?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处罚标准如何规定的?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指的是哪些情况?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吗?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是否会对工伤保险基金有所影响?
现金支票有效期是几个自然日?现金支票有效期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的?
进了国企能辞职吗?国企员工辞职后都去了哪里?
招标投标有哪个机关进行司法监督?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有什么法律依据?
合同签字后反悔怎么办?合同订立条件要满足哪些?
公司合同纠纷怎么处理?物业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是怎么处理的?
知识纠纷
1 撞死人车保险赔不赔?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程序是什么?
2 专利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有哪几种?赔偿数额计算方式是什么?
3 实践中车辆保险理赔时效多长时间?交通事故理赔中要收集哪些证据材料?
4 合同纠纷管辖权确定的规定有哪些?现在合同法还有指定法院管辖规定吗?
5 什么是保理合同纠纷?保理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6 农村老人去怎世后宅基地怎么继承?农村房屋继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7 老百姓遇到不公平拆迁怎么办?不合理拆迁老百姓维权可以向公安报警吗?
8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会坐牢吗?借贷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
公司融资上市的风险有哪些?创业公司融资方式是什么?
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如何维权?不交社保辞职可以马上走吗?
医保卡过期了在哪里换 怎么查社保余额?
怎么进行食品安全检验?有哪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情形?
不可抗力事件有哪些?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什么?
中标以后需要做哪些工作?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内容是什么?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财产保全的执行时间有什么要求?
合伙人要具备哪些条件?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包括哪些?
盗用身份证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吗?
合同法
各大银行停息挂账期数是多少?银行停息挂账条件是什么?

2023-05-19

生育险是医院直接报销吗?不备案是走不了生育险吗?

2023-05-19

合同纠纷怎么解决?一式一份的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吗?

2023-05-19

营业执照补办流程是什么?营业执照丢了怎么补办?

2023-05-19

劳动合同未续签的赔偿方式都有哪些?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吗?

2023-05-19

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概念分别是什么?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区别有哪些?

2023-05-19

劳动纠纷
各大银行停息挂账期数是多少?银行停息挂账条件是什么?
生育险是医院直接报销吗?不备案是走不了生育险吗?
合同纠纷怎么解决?一式一份的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吗?
营业执照补办流程是什么?营业执照丢了怎么补办?
劳动合同未续签的赔偿方式都有哪些?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吗?
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概念分别是什么?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54 联系qq:920 891 263 @qq.com